【一周政策】 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复制推广的……
时间:01-13【一周政策】(11月13日-11月20日)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〉实施细则》,提出……
时间:01-13南阳福建商会
关于召开南阳福建商会会员大会的通知
各会员、各在宛闽商:
经南阳福建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研究决定,定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“南阳福建商会会员大会暨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”,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地点:南阳市滨河路南阳宾馆五号楼二楼
二、会议时间:
1、报到时间:2016年12月10日上午10:00—下午15:30
2、会议时间:2016年12月10日下午15:30—18:00
3、大会晚宴:10日晚18:20开始
三、会务联络电话:
洪丽卿:13937752078
郑元应:13320956666
郑德迎:13603775728
黄书吉:13838767533
韩续先:15637716399
商会办公室电话:66111677;66111688
四、会费收取及缴纳办法:
1、会费收取标准(本届不退会费,一届四年只收一次):(1)会长(理事长):200000元; (2)执行会长:120000元;(3)秘书长:80000元;(4)监事长:60000元;(5)常务副会长:50000元;(6)副会长:20000元;(7)理事:3000元;(8)会员:2000元。
2、会费缴纳办法:
(1)第一届会员直至会长上届已缴会费可转为本届会费,不足部分按照本届标准补交。
(2)如上届所交会费超过本届规定会费,超出部分和拟退会会员所交会费,按照上届会长承诺的退会费问题,待商会收回外借款后,将如数退回。
(3)上届会员、理事,如拟晋升为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,会费按本届会费标准补交。
3、会费缴纳途径(即日起可开始交费):
(1)直接汇款:户名:郑清霞,开户行:南阳建设银行中州路支行,卡号:6236 6825 9000 0053 149;
(2)缴费总额低于5000元的,可加商会出纳微信转账缴纳,加微信可搜索手机号:18111309188,或者搜索微信号“kqzqx66”加好友。
(3)现金交纳(可提前到滨河路南阳电视台5楼商会办或于会议当天报到时缴纳)。
(4)扫描二维码支付。
通过银行转账、手机银行转账或微信转账,请通过微信向商会出纳发送转账截图,并说明该款项为XXX的会费,并通过电话18111309188与商会出纳确认。
希各位在宛闽商互相转告、拔冗参会,共商南阳福建商会发展大计。
南阳福建商会
2016年12月6日
微博账号:南阳福建商会微博V
南阳福建企业商会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02470号-1
扫一扫,有惊喜!